除了担保费和咨询费,会员费制度进一步推高了综合借贷成本。“臻有钱”将“优先审核通道”与会员购买强制绑定,表面标注的23.98%利率仅针对会员用户,下方仅以小字标注《会员综合协议》,若用户未仔细核对直接提交,极易被默认开通会员。而会员费定价暗藏“三幅面孔”:自动续费59元/月、年卡398元、单次月卡70元,多次进出界面后价格还会变为自动续费79元/月、年卡428元,收费标准混乱不清。
拒绝购买会员的用户则面临利率“跳涨”。选择“普通申请”后,综合年化利率直接从23.98%飙升至35.98%,逼近36%的司法保护红线,放款机构也从浙商银行切换为众邦银行及其合作机构。此时除原有担保费外,又新增“担保咨询费”,12个月期两项费用合计1381.08元,是利息262.38元的5.26倍。
当消费者发现高额隐形收费后试图维权,哈啰客服的回应却异常强硬。天津的石先生在借款19000元、实际年利率超过36%后联系客服,对方表示“综合年利率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并称“这笔已结清的订单,我们给您申请一个100元的信用红包,这个方案就是最终方案了”。闻先生威胁“我要举报到相关部门”,客服也不含糊:“您爱咋举报咋举报,我看能咋的我。”
针对黄先生反映的问题,哈啰方面以协议签署即为认可约定为由,拒绝退还共计2503.16元的担保费及融资担保咨询服务费。无奈之下,黄先生将哈啰“臻有钱”平台运营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合作单位起诉至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11月27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哈啰方面提出和解方案:以黄先生结清所有欠款及利息并撤诉为前提,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112.83元。
更令人警惕的是,和解协议中设置了严苛的保密条款:在未经哈啰方面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黄先生不得在任何场合、媒体、网络平台或向任何第三方发表、评论、披露与此事相关的任何信息。若违反该条款,黄先生须向哈啰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哈啰及其合作方后续全部损失。这种“撤诉即补偿、泄密赔十万”的和解策略,既是哈啰试图封堵负面舆论的防御手段,也是对消费者舆论监督权的实质性剥夺。
高息借款之后,逾期催收的暴力化进一步加剧了借款人的困境。在黑猫投诉等消费者服务平台上,关于哈啰臻有钱暴力催收、违规收取担保费及咨询费的投诉已累计超过1.1万条。有消费者反映,平台在逾期后频繁骚扰通讯录联系人,威胁恐吓,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
还有用户反映,哈啰臻有钱的合作方在催收过程中拒接协商,对逾期用户采取“爆通讯录”等极端手段。有借款人表示,平台在逾期后除了收取高额罚息和滞纳金外,还通过外包催收公司进行持续骚扰,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根据《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催收行为必须合法合规,而“爆通讯录”、威胁恐吓等行为已经明确属于违规催收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该标准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构成民事法律意义上的“高利贷”。以当前一年期LPR约3.1%计算,合法年利率上限约为12.4%。年利率超过36%的都属于高利贷,已支付的利息可要求返还。
“臻有钱”通过担保费、咨询服务费、会员费等名义,将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推高至22.98%至37.97%不等,部分案例甚至逼近或超过36%的高利贷红线,已经明显突破了司法保护范围。正如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张新洁所指出的,平台的做法属于打着担保费和服务费的幌子变相抬高利率,以服务费、担保费的名义将一部分成本转嫁给合作的第三方公司,平台就可以在形式上让合同约定的利率看起来符合规定,是规避监管的一种手段。
流量变现的野望与监管“生死劫”
哈啰的故事始于2016年。当ofo和摩拜在一线城市开展“烧钱大战”时,哈啰通过“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避开了正面竞争。2018年行业洗牌,ofo破产、摩拜被美团收购,哈啰凭借蚂蚁集团的多轮注资幸存下来,成长为共享两轮市场的头部玩家。
然而,幸存并不意味着盈利。根据哈啰2021年递交的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间,公司累计亏损超过48亿元,2018年至2020年净亏损额分别为22亿、15亿和11.3亿。共享两轮业务虽贡献了91%的营收,但毛利率仅为6.7%,在扣除高昂的资产折旧和运维成本后,几乎无法为整体盈利做出实质性贡献。CEO杨磊曾表示,一辆单车每日运维成本为0.3元,每天每辆车的折旧成本是0.6元,合计0.9元,而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又非常单一。
在出行生态饱和、利润微薄的情况下,流量变现就成了现实选择。2019年,哈啰上线“臻有钱”助贷平台,通过连接27家持牌金融机构,将出行场景流量转化为信贷资产。其核心模式是“无牌照平台+持牌资金方+担保增信方”的三方分利结构:哈啰作为导流方,不承担信用风险,却通过技术服务费、会员费、担保咨询费等多重收费实现收入最大化。
哈啰的流量优势确实可观。目前,哈啰累计拥有注册用户超8亿,日均订单量突破千万。其主要用户包括新锐白领、新星青年、都市新贵、小镇砥柱、都市蓝领5种,其中新星青年的画像特征是月均收入3k+的18-25岁Z世代,都市蓝领则是月均收入5-8k的25-40岁蓝领工作者。这两类群体与网贷群体画像高度重合,为哈啰的金融业务提供了天然的用户池。
哈啰“臻有钱”的运作模式是一张精密的利益网络。贷款资金来自河南中原消费金融、武汉众邦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等持牌金融机构;担保增信由哈密市嘉合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融担公司提供;而哈啰则扮演“流量通道”角色,将用户导流至各资金方,再通过技术服务费、会员费、担保咨询费等实现收入最大化。据业内人士观察,哈啰数科目前的导流加自营助贷余额已经达到400亿元,规模已比肩甚至赶超多家上市助贷机构。
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哈啰并不持有金融牌照,因此不承担信用风险,也不直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约束。借款合同上的利率看起来符合规定,但真正的高额收费以“担保费”“咨询服务费”等形式沉淀在第三方公司,再由这些公司通过“通道业务”将大部分资金返还哈啰。正如担保公司工作人员所言,“所有的担保费和咨询服务费我们只能收到千分之二”,其余98%的担保费实则流向了哈啰平台。
然而,这种模式正在遭到监管的全面围堵。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即“助贷新规”),明确要求综合融资成本需穿透核算,严禁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各类隐蔽费用变相抬升融资成本,并将24%的综合融资成本设为红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孙宏涛教授明确指出:“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咨询费、担保费,还有正常的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这些严禁拆分收费、隐瞒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不能超过年化24%。”
2025年以来,针对互联网贷款乱象的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先是出台助贷新规,将24%的综合融资成本设为红线,并推行助贷“白名单”制度;接着要求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将个人贷款的综合成本压降至20%;最后又对小贷行业的新发贷款进行规范,将其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至一年期LPR的四倍以内。
2026年1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携程旅行、高德地图、同程旅行、飞猪旅行、航旅纵横、去哪儿旅行6家出行平台企业进行约谈,要求相关平台在开展金融相关业务时,规范营销宣传行为,清晰明确披露借贷产品息费信息。3月13日,监管层再度出手,对分期乐、奇富借条、你我贷借款、宜享花、信用飞等5家互联网助贷平台的运营机构进行集中监管约谈。
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定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金融机构须向借款人逐项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所有构成,并制作展示“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线上业务强制弹窗披露真实成本,线下业务要求用户签署综合成本确认单,严禁在公示利率外加收任何额外费用,明确“未明示项目不得收取”。
这套监管组合拳彻底堵死了机构玩息费套路、变相突破利率红线的空间。按照《规定》的要求,“低价策略”将行不通——尤其是对低端客户的融资影响很大。由于互联网贷款的高不良率,部分银行在助贷业务合作模式上都要求有担保机构兜底,而担保机构对低端客户的担保收费往往不低,部分贷款的担保费率甚至在15%以上,叠加各项费用后很可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红线。
“臻有钱”的合规问题不仅体现在利率和收费上,更渗透至业务各环节。用户申请过程中需签署21份表面协议,且包含多个子协议,其中《个人信息共享说明》允许将用户信息导流至近百家合作机构,涵盖担保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这一操作并非首次违规——哈啰App曾因未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收集范围、超授权收集信息,被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点名批评。
在合作机构管控上,“臻有钱”同样存在明显漏洞。其“借钱优选”通道推荐的20余家贷款平台中,多家背后的小贷公司存在资质缺陷:广州市蝶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南宁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均无网络放贷资格;兴业县青年优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2000万元,2024年年报显示员工仅1人,却仍开展放贷业务,与《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资质与规模的要求严重不符。
更令人担忧的是所谓的“早产协议”。据媒体报道,部分用户在“臻有钱”申请借款时,发现协议签署时间早于实际借款时间,这种操作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砍头息”手法,进一步推高了借款人的真实融资成本。
留给不合规助贷机构的时间已经不多了。2026年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的施行大限近在眼前,行业整治的号角越吹越紧。
不少机构已连夜商量调整方案,但仍有部分中小机构抱着侥幸心理,一门心思抢抓所谓“最后时间窗口”狂飙。有不愿具名的某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此类违规平台为规避监管,多采用注册多个“马甲”APP、租用融担牌照的方式展业,部分融担牌照的年租金高达80万至200万元不等。
行业内的信号早已说明一切。部分机构已停止市场投流、暂停新客拓展,放款量大幅缩水,看似保守,实则是为了更长远地发展。对助贷机构来说,最明智的选择并非铤而走险冲业绩,而是提前调整资产结构,守住合规底线。助贷行业不会消失,市场存在真实的信贷需求,但行业洗牌大概率不远。未来依旧是能力为王、合规为王——拥有自有流量、能守住24%利率上限、做到信息披露透明、提前完成合规转型的企业,才能守住市场空间,而那些心存侥幸、违规狂飙、被舆情客诉缠身的机构,终将被市场清退。
哈啰的十字路口
对于哈啰而言,此刻正站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一方面,出行主业盈利空间有限,金融业务的商业化变现速度更快,且400亿助贷余额的规模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监管的合规大限正在逼近,其赖以生存的“三方分利”模式和“隐形收费”套路正被一一穿透。
更令哈啰警惕的是,2026年3·15前后,携程、高德、同程等出行平台的金融业务已被监管点名约谈,要求规范息费披露。虽然哈啰“臻有钱”尚未出现在被约谈名单中,但从监管持续加码的力度来看,任何以“流量导流”名义从事高息放贷的平台,都将面临全面清理。部分银行已在逐步清理相关高风险业务,甚至退出了与外部助贷平台的合作。一旦资金方收紧与助贷平台的合作,“臻有钱”的400亿资产规模将面临断崖式收缩。
哈啰数科旗下的贷款产品“臻有钱”的小程序主体和服务号主体均为“天津千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4月获天津市金融局批复设立,经过两轮增资后注册资本达2.5亿元。拥有融资担保牌照固然是一个合规利好,但这并不能掩盖“臻有钱”在利率和收费层面存在的根本性问题。融资担保的本质是信用增信,而非变相突破利率红线的合规通道。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哈啰的困境折射出整个助贷行业的核心矛盾:当流量红利的“快钱”逻辑撞上金融监管的“慢工”逻辑,合规成本的高企正在倒逼行业重新思考其商业本质。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的评论一针见血:助贷行业长期依赖“高息覆盖高风险”的路径,在利率红线收窄后盈利困难,只能通过费用拆分维持生存;当“会员费”“担保费”与实际服务严重脱钩,平台已从“服务者”异化为“收割者”。行业长期在合规灰色地带奔跑,缺乏真正的技术护城河和客户价值思维,这种模式在监管压力下必然不可持续。
从共享单车到助贷金融,哈啰的多元化扩张之路既是流量变现的商业成功案例,也是金融监管趋严下的风险警示样本。当用户看到“6%低息”的宣传而点击申请,最终却不得不面对近38%的实际年利率时,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利率障眼法”损害的不仅是个体借款人的利益,更是整个金融市场的信任基础。
对消费者而言,面对哈啰“臻有钱”等助贷平台的诱惑,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其一,借款前务必仔细阅读全部协议,不要轻信“一键同意”的便利;其二,警惕“担保费”“咨询服务费”“会员费”等隐性收费项目,用IRR公式计算真实年化利率;其三,如发现综合利率超过24%甚至逼近36%,应保留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消费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格式条款可主张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LPR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对监管层而言,尽管已经打出了密集的政策“组合拳”,但如何确保新规从纸面落到地面、如何有效监督助贷平台的实际收费行为、如何平衡金融创新与消费者保护的关系,仍然是摆在前面的难题。尤其是在助贷平台通过“通道业务”层层嵌套的情况下,穿透监管的难度不容小觑。
对哈啰而言,如何在2026年8月1日合规大限前完成调整、如何将400亿助贷余额的业务模式转向合规轨道,将决定其金融业务的存续命运。正如行业观察者所言,那些心存侥幸、违规狂飙的机构终将被市场清退。在金融监管日趋严格的当下,靠隐形收费和高利贷赚钱的时代正在走向终结,真正能够走远的,只有那些坚守合规底线、尊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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